培养目标: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;掌握较全面、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,理解幼儿教育的基本规律,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初步的幼儿教育实践能力,能够胜任幼儿教育教学工作;同时具有基本的审美欣赏与创造能力。

主要课程:幼儿心理学、幼儿教育学、幼儿卫生学、幼儿文学、幼儿教师口语、幼儿教育史、幼儿语言教育等,舞蹈课,钢琴课,形体课,声乐课等。

发展方向:学生毕业后可选择继续深造,通过高考升学至省内相关专业招生的本专科院校;或者从事幼儿教师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亲子园等单位任幼儿教学工作,并能担任幼儿英语、舞蹈、美术、钢琴等技能的培训和指导,其他从事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咨询服务、产品开发、图书出版等工作。